滨海县人民医院被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我委根据群众信访投诉提供的线索对滨海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该院)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经查发现该院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Copyright © 2020- 盐城新时空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苏ICP备20210090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