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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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盐城市委宣传部作者:邹源洁发布日期:2024/3/14 浏览次数:104

3月13日,盐城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发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盐城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保安全、护公平、提品质、促共治,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诚信度、满意度持续提升。打造放心消费旅游景区、重点商圈和餐饮酒店等52家“精品工程”,1.3万家经营主体作出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成立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热线全年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投诉举报7.1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8万元。盐城市在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列第十七位。市消保委被表彰为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开展“促进消费 激发活力”主题活动,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消费者满意度,为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和社会稳定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2023年,全市两级法院聚焦教育培训、食品安全、出行住房等民生领域,切实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全年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714件,结案1597件。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全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数958件;全面推行消费者权益纠纷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25件;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食品安全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司法之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着力构建“大普法”格局,坚持以案普法、以案释法。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开展打击制假售假守护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办理刑事案件62件147人;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受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件、立案31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7件;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一体化打假、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从源头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还分别发布了本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公益诉讼方面的典型案例,现场解答了有关虚拟主播、家用医疗器械、生鲜灯、公益诉讼制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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