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阜宁县市场监管局吴滩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大酒店开展燃气“瓶灶管阀”专项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厨房使用的3台猛火灶无熄火保护装置,且没有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标识,不符合商用燃气燃烧具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据酒店经营者陈述,该灶具是在沟墩镇百信商贸城经营户陈某处购买。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进入使用环节,吴滩分局当即向沟墩分局通报了有关情况,并向县局作了汇报。县市场监管局于8月9日下午联合沟墩镇,组织执法人员对沟墩百信商贸城内陈某用于存放灶具的三间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经现场检查,仓库内共计存放涉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商用燃气灶具76台(个),已对上述灶具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