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多家单位食品抽检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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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多家单位食品抽检查不合格
文章来源:盐城市政府网站发布日期:2022-09-16 浏览次数:814

盐城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9批次网络抽检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3期)

近期,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2022年6-8月份网络销售食品抽检任务206批次,涉及食品24大类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阜宁县和美包子店销售的红糖发糕(自制),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射阳县合德镇玉惠小吃店销售的无矾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滨海县东坎街道思涵粥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盐城市亭湖区城南友味粥店销售的超级大馒头(微微甜)(自制),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亭湖区五星街道刘其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长豆角(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亭湖区毓龙街道夏正荣蔬菜店销售的长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亭湖区毓龙街道夏正荣蔬菜店销售的老姜,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亭湖区毓龙街道刘中芹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亭湖区五星街道刘其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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