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文旅纾困十条”出炉
位置: 首页 > 文化旅游
盐城“文旅纾困十条”出炉
文章来源:盐城文旅发布日期:2022-05-13 浏览次数:1342

为切实提振文旅企业信心促进文旅行业复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助企纾困和恢复发展各项部署和政策措施,结合盐城市文旅企业、行业特点和现状,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特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帮扶文旅重点行业纾困

01旅行社

执行文旅部质保金暂退政策,暂退比例调整为应缴纳数额的 100%,延长补足质保金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对旅行社企业按照企业规模、2020-2021年经营情况给予一次性纾困补贴。

02星级旅游饭店

对星级旅游饭店数字电视终端费用给予减免;对星级旅游饭店疫情防控相关的客房消杀、技术设备改造等支出给予一次性补贴。

03旅游景区

对A级景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管理运营主体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民营A级景区进行一次性补贴。

04备案民宿

对备案民宿按照备案证登记的客房数给予一次性补贴。

05剧院(场)

对受疫情影响暂停、取消演出的剧院(场)按取消场次数、退票金额等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金融扶持文旅企业

06

服务衔接好省以上各项金融政策的兑现落实;制定专门针对文旅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给予贴息支持;进一步拓宽文旅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通道,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激发文旅消费

07

鼓励和支持各类文旅企业开展各种促销活动,推动市级及相关媒体对文旅企业进行免费推广宣传。

08

开展文旅消费季活动。推动文旅消费城市创建,促进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酒店民宿、景区景点、剧院等开展各种惠民促销活动。适时举办盐城美食节、四季主题特色游活动,推动文旅消费新动能建设,塑创文旅消费新空间、新产品、新体验、新品牌。

四、其他支持政策

09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将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食宿、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少于 50%;与工会部门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旅游重点村、红色旅游景点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

10

支持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健康可持续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开放、陈列布置、场馆租金等给予一定补贴。

本措施按“政策就宽、标准就高”原则执行。纾困帮助政策措施时间段为2022年1月至6月底,其他政策措施至2022年底。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公布,鼓励各县市参照执行。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I D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Copyright © 2020- 盐城新时空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苏ICP备20210090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