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7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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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7号通告
文章来源:盐城发布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次数:977

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7号通告

3月31日,我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系3月30日确诊病例(第15号通告)的一般接触者,按照次密接进行了集中隔离管理,已转运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隔离医学观察,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截至目前,我市共发现16例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其中5例已出院。
新发现的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3月27日至29日:盐洛高速九龙口服务区北区工作,实行集中居住,闭环管理;
3月30日:0时-13时在盐洛高速九龙口服务区北区工作,后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提醒广大市民有上述时间地点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的人员,立即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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